CCI
CCI
首頁 企業永續 環境永續 溫室氣體管理

溫室氣體管理

1   溫室氣體管理之策略、方法、目標

1.溫室氣體管理及減量目標

本公司參照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(GHG Protocol)規範並確定組織邊界。建錩母公司公司將112年設定為基準年,集團子公司將113年設定為基準年,以利未來年度比較溫室氣體排放量與設定減量目標。母公司112年排放量為674.6128 合併公司113年排放量為5294.357 。減量目標為減少排放量1%

2.溫室氣體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

公司主要排放量為範疇二外購電力所產生的排放量,故減量策略為積極宣導節省電力使用,並鼓勵員工隨手關電源。2024之減量目標達成情形,因112年蘆竹廠屬於出租廠房。113年蘆竹廠收回後正式啟動致使電力增加使用,故113年母公司排放量增加。合併公司因113年是基準年所以還沒有減量目標達成情形。

2   溫室氣體排放量

1與排放量有關之原()料、燃料之種類及用量

   建錩集團2024年溫室氣體排放源之活動數據資料來源,主要包括外購電力之繳費單據、財會系統報帳記錄、設備原廠標示牌及員工出勤記錄工時表。

2排放量計算採用之方法、參數選用、數據來源

(1).排放係數引用

範疇一:所在國家/地區公告之溫室氣體排放係數管理表、溫室氣體核算指引區省值、IPCC sixth Assessment Report: Climate Change

範疇二:所在國家/地區公告之電力排放係數

  1. 經濟部能源署公告之113年度電力排放係數
  2.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公告之2022年電力排放係數

(2).排放係數變更與管理

排放係數若因資料來源之係數變更時,除重新建檔及計算外,應說明變更資料與原資料之差異處。本次溫室氣體盤查系年度溫室氣體盤查驗證及揭露,並無排放係數變更之情形。

3.量化方法變更

當量化方法改變時,除以新的量化計算方式計算外,應比較原來之計算方式,以及說明二者之差異及選用新方法的理由。本年度並無量化方法變更之情形。

盤查結果

2024年盤查結果為範疇一1,550.0476 tCO₂e及範疇二3,744.0476tCO₂e,排放密集度為0.3242tCO₂e/百萬元營業額 。

2023年及2024年的母公司個體溫室氣體盤查數據經第三方機構查證,並取得查證聲明書。

建錩母公司溫室氣體排放量與密集度(單位:公噸CO2e)

年度

範疇一

範疇二

合計

排放密集度

2024

299.0600

407.2704

706.3304

0.31

2023

292.8899

381.7229

671.6128

0.40

建錩合併公司溫室氣體排放量與密集度(單位:公噸CO2e)

年度

範疇一

範疇二

合計

排放密集度

2024

1550.3094

3744.0476

5294.3570

0.32

1:公務車使用之汽油以加油紀錄統計;堆高機使用之柴油,以加油紀錄統計;乙炔二氧化碳用量以採購紀錄統計;空冷設備逸散以設備標示牌統

         計;電力以電費單統計;化糞池以員工出勤時數紀錄表統計
2:溫室氣體排放量=活動數據*溫室氣體排放係數*GWP;溫室氣體排放量彙
整採營運控制權法;溫室氣體排放係數及GWP係參考環境部1132

         5日公告溫室氣體排放係數;電力排碳係數為經濟部能源署公告之113年度電力排放係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公告之2022年電力排放

         係數

3:溫室氣體排放種類包含CO2N2OCH4HFCs;範疇二依據地點基礎方法計算

4:排放密集度單位為公噸CO2/佰萬元營收;2024年個體營收淨額為2,288佰萬元;2024年合併營收淨額為16,331佰萬元;2023年個體營收淨額為

1,661佰萬元